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发布日期:2026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8 月 17 日
咏声动漫(以下称“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保护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也深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对于作为监护人的您及您的被监护人(相关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本《未成年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和未成年人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未成年人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除另有约定外,本网站所用术语和缩略词与《隐私政策》中的术语和缩略词具有相同的含义。本网站与《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网站为准;本网站未提及之处,参照适用《隐私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规范网站内未成年人网络行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办市场发〔2021〕19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网站所有业务线,凡在本网站注册、浏览、发布内容、进行交易或参与互动活动的未成年人用户及网站全体工作人员,均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网站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公司治理核心议程,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流程保护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网络活动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及身心健康。
第四条 组织保障
网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小组,由内容安全管理负责人牵头,联合内容、技术、法务、客服及审核部门共同履职。各部门职责如下:内容安全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相关内容审核标准制定与执行;技术部门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功能开发与技术措施落地;客服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受理与应急处置;法务部门负责合规审查与监管对接。
第二章 用户识别与身份验证
第五条 实名注册与年龄识别
网站严格执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用户注册时须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并在使用发布内容、打赏、消费、访问分级内容等功能前完成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网站通过接入权威身份核验接口,自动识别用户年龄,精准区分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与成年人。
第六条 未成年人账号标识
经实名认证确认为未成年人的用户账号,系统自动添加“未成年人”身份标识,并在数据库中单独标记。该标识仅用于内部保护机制调用,不向其他用户公开展示。
第七条 监护人同意机制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或使用网站服务前,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确认同意。网站通过监护人手机号码验证、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等方式确认监护人身份及同意意愿,并留存同意记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网站不得向该未成年人提供任何服务。
第八条 虚假身份识别
网站建立异常注册行为监测模型,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身份信息冒名注册的行为进行技术识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指纹异常、行为模式特征(如活跃时段、内容偏好、打字速度)与实名年龄不符等情形。识别为疑似冒名的,网站将触发二次身份核验或限制相关功能。
第三章 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与有害内容阻断
第九条 坚决阻断有害内容
网站通过技术手段对运行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建立涉未成年人有害内容专项拦截库,包括但不限于:诱导未成年人自杀自残、教唆犯罪、传播淫秽色情、宣扬校园霸凌、封建迷信、邪教、暴力血腥、炫富拜金、畸形审美、网络黑话及不良亚文化等内容。发现违规内容的,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网信部门报告。
第十条 未成年人专项审核
针对未成年人用户发布的内容,网站实施强化审核策略。AI机审模型增加未成年人相关违规特征识别能力;人工审核环节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实行百分之百复核。严禁任何用户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
第十一条 搜索与推荐过滤
网站搜索引擎及推荐算法对未成年人用户默认开启过滤模式,屏蔽不良关键词、违规账号及不适宜内容。未成年人用户的搜索结果与推荐内容优先展示教育、科普、文化、艺术等积极健康内容。
第四章 个人信息严格保护
第十二条 最小必要原则
网站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产品核心功能所必需的信息,不得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提供生物识别特征(如人脸识别仅在实名认证必要环节使用,且须监护人单独同意)、家庭住址、学校班级、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
第十三条 加密与隔离存储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存储于独立加密数据库分区。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字段采用AES-256加密存储,密钥由专用KMS托管;数据库访问实行独立权限控制,与非未成年人数据物理或逻辑隔离。
第十四条 使用限制与禁止共享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用于身份核验、年龄分层、防沉迷及安全保护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画像、精准广告推送或算法推荐。未经监护人单独同意,网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确需委托处理的,须通过数据安全评估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监护人知情权与控制权
网站为监护人提供便捷的管理工具,监护人可查询、更正、删除被监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可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特定功能,可接收未成年人消费、登录、内容发布等行为的摘要通知。
第五章 网络沉迷防治与功能持续优化
第十六条 青少年模式
网站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该模式为未成年人用户的默认模式。青少年模式下:每日使用时长不超过四十分钟(法定节假日不超过一小时);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十时禁止提供服务;关闭陌生人私信、位置共享及诱导性消费功能;界面布局简化,优先展示适龄内容。
第十七条 使用时长与时段管控
网站通过服务端计时(非客户端本地计时)统计未成年人用户使用时长,超时后自动锁定功能并提示休息。连续使用接近时长上限时,系统逐级推送休息提醒。未成年人用户无法通过注销重注册、更换设备等方式绕过时长限制。
第十八条 功能限制
未成年人用户不得使用或受限使用的功能包括:创建群组、发布地理位置信息、接受陌生人私信、参与随机匹配交友、使用“连麦”“PK”等强互动功能。网站持续评估新上线功能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涉及沉迷风险或安全隐患的功能,未经未成年人保护影响评估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
第十九条 休息与护眼提示
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网站超过二十分钟,系统自动弹出护眼及休息提示;超过四十分钟,强制进入休息间隔,间隔期间仅可浏览静态内容,不可进行互动操作。
第六章 金钱打赏与消费有效规范
第二十条 打赏与消费限制
网站严禁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打赏、充值、购买虚拟礼物或付费内容等消费行为。未成年人账号的支付功能默认关闭,技术层面阻断其发起支付请求的路径。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代付机制
确需由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购买网站服务的,须通过监护人独立账号完成支付,并经过监护人身份二次核验。网站不提供“代扣”“免密支付”等绕过监护人确认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二条 退款机制
对于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的消费,监护人提出退款申请的,网站建立快速响应通道。经核实确为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网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额退款,已消费的虚拟物品做回收或注销处理。因网站技术漏洞导致未成年人绕过限制的,网站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三条 禁止诱导消费
网站内容不得包含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攀比打赏、集资应援、刷量控评等信息。网站算法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含消费诱导的内容,不得设置“排行榜”“荣誉等级”等刺激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机制。
第七章 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出镜管理
严禁通过网站操纵、利用未成年人账号发布内容以博取流量、获取打赏或进行商业变现。网站建立”网红儿童”风险识别模型,对未成年人高频出镜、内容明显由成人策划运营、账号存在商业合作迹象等情形进行重点监测。
第二十五条 商业活动限制
未成年人用户不得开通网站创作者收益、广告分成、直播带货、品牌代言等商业变现功能。网站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签约MCN机构、商业推广、流量变现等渠道。
第二十六条 监护人责任提示
网站在未成年人发布内容环节向监护人推送风险提示,明确告知监护人不得强迫、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曝光个人信息或参与商业活动。发现监护人或其他主体利用未成年人账号牟利的,网站将限制该账号功能,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 投诉举报与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专项投诉渠道
网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投诉入口(7×24小时受理),配备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客服人员。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投诉优先处理、限时办结,一般投诉在二十四小时内响应,复杂投诉在四十八小时内出具处理方案。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预案
发生或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性侵害、诱导自杀、大额非理性消费等严重事件的,网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冻结相关账号、保存全部证据记录、通知监护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属地网信、公安、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后续调查处置。
第二十九条 证据保全
涉及未成年人违规内容、交易纠纷、投诉举报的记录,网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确保可追溯、可核查。
第九章 教育培训与内部考核
第三十条 人员培训
网站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内容审核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四十学时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有害内容识别标准;产品、技术人员每年接受未成年人保护设计规范培训。
第三十一条 考核问责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因审核疏漏、技术漏洞、功能设计缺陷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制度更新与合规承诺
第三十二条 动态更新机制
网站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及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不定期更新完善本制度。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的,网站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修订及技术功能适配。
第三十三条 合规审查
网站每半年开展一次未成年人保护合规自查,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合规评估,评估结果将用于网站合规整改升级。
第三十四条 公示与告知
本制度通过网站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注册时须主动阅读并确认知悉。制度修订后,网站通过弹窗、站内信等方式向用户重新告知。